解析:
倘若以侮辱性言语攻击他人,导致情节恶劣,符合寻衅滋事罪之认定标准,则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等严厉惩处;
若此类行径涉及众多参与者,且对社会秩序造成了严重影响,那么将被判处更为严苛的刑罚,即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酌情予以罚金。
在此类案件中,寻衅滋事罪是针对肆意挑起事端、无视法律规范而肆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有公私财物,抑或是在公众场合闹事喧哗,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所设立的罪名。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
利用信息网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