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若未涉及任何财产关系,则每件案件的费用应在800元至10000元之间浮动;
反之,若牵涉到财产问题,则基本服务费用将从每件1000元起算,至多达到2000元。
当争议财产标的额超出1万元后,计费方式将以分段累进制进行计算。
具体计费比率如下: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1元至1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金额的5%~6%收取;
对于争议标的额介于100001元至1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金额的4%~5%收取;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1元至5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金额的3%~4%收取;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5000001元至1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金额的2%~3%收取;
对于争议标的额在10000001元至50000000元之间的部分,按照金额的1%~2%收取;
而对于争议标的额超过50000001元的部分,则按照金额的0.5%~1%收取。
(二)在审查起诉阶段,如果案件未涉及财产关系,那么每件案件的费用应在1500元至12000元之间浮动;
然而,如果案件涉及财产关系,则其基本服务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执行,且最低不得低于2000元。
至于审判阶段,如果案件未涉及财产关系,那么:
(1)作为被告人的辩护人,每件案件的费用应在2500元至20000元之间浮动;
(2)作为自诉人或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每件案件的费用应在2000元至15000元之间浮动。
而如果案件涉及财产关系,则其基本服务费用将按照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的收费标准执行。
法律依据:
《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四条
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第五条
律师事务所依法提供下列法律服务实行政府指导价:
(一)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二)代理行政诉讼案件;
(三)代理国家赔偿案件;
(四)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
(五)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
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