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夫妻间所赠与的财产,是否应视为共同拥有?若答案为肯定,则在未获得另一半事先许可的情况下,一方可向受赠者追索该批财物。
关于赠与行为的动机和意图也是考量因素之一。
举例来说,倘若赠与行为是以缔结婚姻关系为前提,然而最终未能如愿步入婚姻殿堂,那么赠与方有权撤销或收回其财产。
此外,还需关注是否存在借款协议。
若转账行为被视为借款性质,那么受赠人便有权利要求归还借款。
最后,赠与行为是否违背了社会公共道德和良好风俗习惯也值得我们深思。
例如,将财产赠与第三者的行为,若被视为对夫妻共有财产的非法处置,则有可能被判定为无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