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民事诉讼,一旦一审判决宣告之后,依据法律规定,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当事人享有最长不超过十五天的上诉权利。
与此同时,若对刑事诉讼判决结果表示不满,则需在十日内提起上诉。
这里所指的上诉期限是从接收到判决书的次日开始计算。
首先,上诉人应着手撰写上诉状,对其内容进行详细规定。
上诉状中应明确列明上诉人的详细个人信息、原审法院之法定名称、案件的具体编号以及案由,同时还需明确上诉的具体请求及理由。
其次,上诉人需将上诉状提交至原审法院,并根据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紧接着,上诉人需要预先缴纳上诉费用。
最后,原审法院在收到上诉状及其答辩状后,将会在五个工作日内,连同所有相关案卷和证据材料,一并呈报给第二审人民法院。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