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父母将财产以附带条件的方式赠予子女,则当所附条件得以实现时,该财产即视为子女所有。
鉴于子女可能为未成年人,故在子女接受赠与的财产之后,其父母负有妥善保管此等财物的责任与义务。
而关于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需等到所附条件成就之时方可正式生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
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
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