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首次审理离婚案件时,法官通常会提出以下几个核心问题:
首先,他会向原告和被告询问各自的个人信息,以确保了解案件的基础背景;
其次,法官将会请原告在法庭上详细阐述其提起诉讼的具体请求,包括每项内容及其变动状况,以及是否需要进一步补充或更改诉求;
接下来,法院将要求被告就原告的诉讼请求发表其观点和立场;
紧接着,法官可能会问询原告关于婚姻生活中的感情经历等相关事宜;
然后,法官便会指示原告方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明确每份证据的立论依据及来源,并允许被告对此进行质证,判断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以及与本案的相关性;
之后轮到被告提出其证据,原告则需对被告所出示的证据进行质证;
在完成所有的事实调查后,法官会根据庭审过程中收集的信息,概括出争议的关键点,并引导原告和被告围绕这些焦点展开辩论;
最后,法官会进行总结陈词,宣布闭庭,并要求各方签署庭审记录,至此,庭审流程全部结束;
在此之后,当事人只需耐心等待法院作出最终裁决即可。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