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侵占罪成立需符合以下四项要素:
其侵犯的客体为他人财产的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该罪行表现为将被害人委托给自己保管的物品、遗失物或埋藏物非法据为己有,且数额达到较大标准,同时又拒绝归还给受害人;
在此基础上,犯罪主体应为一般的自然人;
而在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存在故意心态,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意图。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