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我国相关律法条文所确立之原则,若在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得到被害方或相关人士的谅解书,法官在量刑阶段可适当予以宽大处理。
具体而言,若能成功达成刑事和解协议,则需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赔偿金额、诚挚的赔礼道歉及真切的悔过表现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从而有可能将基准刑罚降低至50%以下;
对于犯罪情节相对轻微者,甚至有可能将基准刑罚削减至50%以上,或者依法给予无罪释放的判决。
此外,根据我国刑法典的明确规定,当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活动时,仍为其实施犯罪行为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便利条件,且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严厉惩罚,同时还须承担罚金的附加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八条
下列公诉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真诚悔罪,通过向被害人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和解:
(一)因民间纠纷引起,涉嫌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犯罪案件,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
(二)除渎职犯罪以外的可能判处七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过失犯罪案件。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以内曾经故意犯罪的,不适用本章规定的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