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强奸罪的确证证明,具体内容如下:
1.被害人陈述。
即由被害人亲口陈述的事实,这是直接证明强奸行为确实发生过的关键证据;
2.犯罪嫌疑人供述与辩解。
在立案过程中,必须要有犯罪嫌疑人的参与,而犯罪嫌疑人作为直接的行为主体,其提供的证据往往更为直观和具有说服力;
3.受害者可能遭受暴力的实物证据,例如被撕裂或破损的衣物、纽扣等;
以及现场遗留下的刀具、棍棒等凶器等;
4.受害者可能遭受性侵并留下了加害人体液的内裤、衣物、卫生巾等相关物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