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犯有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通常将面临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处罚,然而,他们仍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的明确条款得知,所谓的减刑,是指对于那些已经依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等刑罚的犯罪分子,在满足了法律规定的特定情节和条件后,由负责执行刑罚的机构提交相关材料,经由人民法院依法进行审查和批准,对其原来所判刑罚进行减轻处理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刑事司法行为。
具体而言,犯有交通肇事罪的犯罪分子同样享有减刑的权利。
在刑罚执行过程中,如果犯罪分子能够严格遵守监狱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接受教育改造,并展现出明显的悔过自新之意,或者有立功表现的,都有可能获得减刑的机会。
而对于这些犯罪分子的减刑申请,则需要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的减刑建议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
【减刑条件与限度】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
(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
(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
(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