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目的在于深入了解相关案件状况。
在检察院决定向法院提起公诉前,他们有必要与已获得取保候审资格的犯罪嫌疑人进行详细的案情交流,并在此基础上编制出详尽的讯问笔录。
询问笔录,也可称之为“询问证人笔录”,它是司法工作人员在刑事诉讼活动中的重要工具之一,主要用于记录对证人和被害人的询问过程以及相关内容。
值得注意的是,询问笔录可以作为有效的证据材料来使用。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询问证人、被害人时必须制作相应的笔录。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可以在现场进行,也可以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进行,在必要的时候,可以通知证人到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提供证言。
在现场询问证人,应当出示工作证件,到证人所在单位、住处或者证人提出的地点询问证人,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询问证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