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倘若吸毒行为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了,便可暂停执行戒毒措施;
然而,只要经由公安机关的专业检测显示存在差异,仍然可以依法强制实行戒毒措施。
强制戒毒,它主要指的是对于那些已经形成吸食、注射毒品习惯的人员,在一段特定时间内,通过行政手段对他们实施强制性的药物治疗、心理治疗以及法制教育、道德教育等措施,以期帮助他们摆脱毒瘾。
强制戒毒这项工作主要由公安机关负责管理。
同时,县级及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卫生部门、民政部门也应协同同级机关共同做好强制戒毒的相关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
吸毒成瘾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一)拒绝接受社区戒毒的;
(二)在社区戒毒期间吸食、注射毒品的;
(三)严重违反社区戒毒协议的;
(四)经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后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