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即使申请了取保候审,依然可能面临刑事审判的结局,这是因为取保候审仅仅是一种法定的强制性措施,并不能保证当事人在法律程序中一定不会被判定为有罪或者被免予刑罚处罚。
当犯罪嫌疑人身陷囹圄之际,申请取保候审的决定需要基于其是否确实涉嫌犯罪的事实展开。
若经过细致的调查和取证工作证实犯罪的真实性,将案件移交至检察机关发起公诉程序之后,即便经过严谨的法院审判流程,被告也可能依旧面临刑事审判的判决。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