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因财产损失引发索赔时,应首先通过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的范围内进行赔偿。
若赔偿金额仍无法弥补损失,超出部分则须由您自行承担。
在涉及交通事故纠纷的民事诉讼案件中,倘若您无法支付赔偿金,通常情况下并不会面临刑事处罚。
然而,若对方当事人向法院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且在规定期限内您未能履行相应义务,那么法院将有权冻结、扣划您名下的财产用以赔偿对方。
此外,如法院发现您尚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也可随时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