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条文之规定,法院所判罚金的缴纳途径主要包括以下五个方面:
首先,若罚金数额并不高昂且罪犯有足够的经济实力来一次性完成缴付,则按照规定期限一次性全额缴纳;
其次,若罚金数额较高,而罪犯无力承担,可申请分期缴纳;
再次,若罪犯具备经济能力却拒绝履行缴纳义务,法院有权采取强制措施进行追缴;
第四,若罪犯无法全额缴纳罚金,应在法院规定的期限内分批缴纳;
最后,对于因经济困难或遭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无法按时缴纳罚金的情况,法院可酌情予以减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
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
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