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对于未成年人猥亵儿童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仅在达到年满十六岁时方需负起刑事责任。
2.若被指控犯下猥亵儿童罪行,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的刑罚。
3.若涉及到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公然犯罪,或存在其他恶劣情节,则可能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关于侮辱罪,其属于行为犯范畴,即只要行为人采取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了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的行为,原则上即可认定为犯罪,应当进行立案侦查。
然而,尽管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的构成并未明确规定“情节严重”这一要素,但我们仍不应将情节显著轻微、危害程度较小的强制猥亵、侮辱妇女行为视为犯罪。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强制猥亵妇女罪与强奸罪未遂、强制侮辱妇女罪与侮辱罪在客观表现上具有一定的相似性,因此,我们必须注重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以及结合客观方面的相关证据,来准确地区分这些罪名。
侮辱罪的主要目的往往是出于个人怨恨、报复等情绪,而强制侮辱妇女罪则更多地是为了满足行为人的异常心理需求,追求性刺激、性兴奋。
在区分上述罪名时,我们应该着重收集、审查能够证明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和客观行为的证据。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