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法律法规,对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设定了如下规定:
该类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由在公司登记机关进行过正式登记的全体股东共同认缴,并且这些认缴出资额都将被记录在公司的官方文件之中。
然而,如果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做出了其他明确规定,对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实缴问题或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有所要求的话,那么就应当按照这些规定来执行。
此外,公司的股东们还可以自由地协商确定他们各自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期限等事宜,并将这些内容详细地记录在公司的章程中。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十七条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五年内缴足。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实缴、注册资本最低限额、股东出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