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依据现今司法实践,各级别伤残赔偿指数为:
一级100%;
二级90%;
三级80%;
四级70%;
五级60%;
六级50%;
七级40%;
八级30%;
九级20%;
十级10%。
关于残疾赔偿金之数额计算,须依据地域、户籍以及个人年龄等诸多因素综合考量,也即应以案件受理地所在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这一关键指标作为依据。
在对于八级伤残所适用的具体赔偿标准方面,我们可以参考以下公式:
(1)60周岁以下的受害者,其残疾赔偿金等于伤残系数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再乘以20年;
(2)60周岁以上的受害者,其残疾赔偿金则等于伤残系数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再乘以(20年减去增加的岁数);
(3)75周岁以上的受害者,其残疾赔偿金等于伤残系数乘以受诉法院所在地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再乘以5年。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以及当前司法实践,若农村户口的受害者在受伤前一年曾在城镇居住并主要依靠城镇收入维持生计,亦可参照城镇标准进行计算。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