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以下情况并不构成非法拘禁的指控:
1、涉案者在主观思想上并无非法限制或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之恶意;
2、所实施的非法拘禁行为持续时间短暂且未达到犯罪的严重程度。
依据现行法律法规,非法限制或剥夺他人人身自由,不论是否采取其他手段,均将面临最长达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是被剥夺政治权利等严厉刑罚。
如涉及到殴打和侮辱等恶劣情节,则会受到更为严厉的刑事制裁。
对于前述罪行,若造成受害人重伤,将面临三年以上至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而对于致人死亡的情况,则将面临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
此外,如果使用暴力导致他人伤残甚至死亡,还将按照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三十八条
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