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房屋专项维修基金管理信息网”中,只需输入相关业主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购置房屋所处的具体行政区域以及项目全称,便可方便地查询到此套住房的维修基金的缴纳情况、各项维修开支明细以及产生的利息收益等全部信息,资料详尽且准确无误。
或者,您也可以直接致电市国土资源与房地产管理局服务大厅内设立的维修资金窗口的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而按照我国现行行政体系,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前身是建设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按照级别及行政区划的不同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者是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