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我国公职人员接受贿赂行为的法律制裁措施具体如下:
首先,若个人所受到的贿赂金额达到或超过10万元人民币,则应当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被判决无期徒刑,同时还可能被剥夺财产权;
如果情节特别恶劣,则可能被判处死刑,并且同时被剥夺财产权。
其次,对于个人所收到的贿赂金额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的情况,应被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同时也可能被剥夺财产权;
如果情节特别严重,则可能被判无期徒刑,并且同时被剥夺财产权。
再次,对于个人所收到的贿赂金额在5千元至5万元之间的情况,应被判处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情节严重,则可能被判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而对于那些在犯罪之后有悔过表现且积极退赃的人来说,他们可以获得减轻处罚甚至是免于刑事处罚,但需要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分。
最后,对于个人所收到的贿赂金额不足5千元,但是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应被判处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而对于情节相对轻微的情况,则由其所在的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酌情进行行政处分。
此外,对于多次接受贿赂却未曾得到处理的情况,将按照累计接受贿赂的总金额来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
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三条
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二十三条
有贪污、索贿、受贿、行贿、介绍贿赂、挪用公款、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等违反廉政纪律行为的,给予记过或者记大过处分;
情节较重的,给予降级或者撤职处分;
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