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商铺拆迁的补偿措施包括,因拆迁行为导致的生产经营活动停止和从业人员的暂时停滞,在相关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过渡期内,将依据在册员工的数量或根据工商营业执照上登记的实际从业人数提供一次性的最底工资补偿。
对于因为拆迁行为而引起的租房暂停使用问题,将按照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中所记载的租金标准的50%进行补偿,直到确定新的安置地点并重新开始运营。
法律依据:
《拆迁条例》第三十三条
因拆迁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的,拆迁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而门面房拆迁补偿与住宅基本一样。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