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证据不足之案件中,以下几种结案方式值得关注与了解:
首先,若经由公安机关立案并展开初期调查取证工作后,证实确为证据不足,那么公安机关将依法作出驳回立案申请或撤销立案决定,同时释放已被拘留之人,至此,该起案件的司法程序宣告结束。
其次,若因证据严重不足而导致某嫌疑人遭受拘留,检察机关将依法不予批准对其进行逮捕,在此情况下,嫌疑人将有机会获得取保候审的权利。
最后,当案件被移送至法院审理时,若证据仍显不足,法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作出无罪判决。
关于证据不足的具体情形,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四种:
第一,用以定罪量刑的关键性证据存在疑点且无法通过进一步查证核实;
第二,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支持,难以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
第三,各份证据之间的矛盾之处无法得到合理排除,无法形成统一的证据体系;
第四,根据现有证据所推导出的结论存在无法排除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
【死刑核准】在被告人最后陈述后,审判长宣布休庭,合议庭进行评议,根据已经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的法律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判决:
(一)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二)依据法律认定被告人无罪的,应当作出无罪判决;
(三)证据不足,不能认定被告人有罪的,应当作出证据不足、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的无罪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