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某人清楚意识到他或她获得的收益源自于某项特定犯罪活动,但仍选择掩盖、隐藏这些犯罪收益的来源及性质,这便可能构成了我国法律所规定的洗钱罪。
该行为人是否要面临坐牢的惩罚,须按照其具体情节而定。
一旦实施洗钱行为,其犯罪所得及其收益都将被依法没收,并可能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刑事处罚。
此外,还可能被处以洗钱金额百分之五以上、二十以下的罚金,或者是单独处以洗钱金额的罚款。
这里所提到的洗钱行为包括:
1.行为人为掩盖、隐瞒犯罪所得提供资金账户;
2.行为人协助将财产转化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等形式;
3.行为人通过转账或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
4.行为人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
5.行为人采用其他手段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