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情形之下,电梯的维修与保养工作是由物业管理公司负责承担的,而具体实施工作则由相关的电梯制造商或受委托的维修服务承接商来完成。
鉴于电梯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其所有权归属全体业主共有。
从普遍角度来看,当小区内电梯需要大规模检修甚至更换时,物业管理公司并没有义务承担这部分的费用,因为此类费用通常会超出他们的承受范围。
进一步来说,电梯损坏本身就是业主自身的责任所在,物业管理公司仅仅是业主们雇佣的服务提供者,因此在某些业主自身都未尽到责任的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自然也就无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对于普通住宅内的电梯以及消防等设施设备的日常维护费用,应该由物业管理公司从所收取的物业管理费中予以支付;
至于电梯的大型修理费用,则可从住房维修基金中提取。
因此,业主们无需担忧电梯的维修问题,通常情况下,物业管理公司会按照一定的周期对电梯进行必要的维修保养。
此外,业主们还可以通过共同决议,将资金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及改造。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状况应当定期向广大业主公开披露。
在紧急情况下,如需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维修,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有权依法申请动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
最后,电梯费用作为物业管理费的一个组成部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房屋租赁之后,原则上由承租方承担物业管理费的支出,但双方亦可协商达成其他协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