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滴滴打车平台条款,本条例明确规定:
除非在乘客提出特殊请求并经过其同意的情况下,例如需按指定路径行驶或者走高速公路,否则在此类情况下所产生的任何高速公路通行费、桥梁通行费以及车辆停放相关费用等,均应由车主自行承担。
然而,若实际驾驶过程中,前往目的地的唯一方式是通过高速公路,则应由值班司机承担相应费用;
反之,如果存在多种可行路径选项,且由司机自主决策选择高速公路,则该部分产生的额外费用亦应由司机本身承担。
至于最终的结果,倘若司机放弃使用高速公路,但乘客却坚持要求使用,此时便需要双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处理有关高速公路费用分摊的问题。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
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
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