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对于交通事故中的责任一方无力承担相应的赔偿义务时,不幸遭遇伤害的当事人可依法通过人民法院发起民事诉讼程序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1)在驾驶人由于违反交通规则导致重大和特别严重的交通事故致人死亡的情况下,其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罚款(200至2000元人民币),同时驾驶员资格证也将被吊销。
关于赔偿问题,如果在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未果的前提下,受害者有权通过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若肇事方无力承担赔偿责任,则需依靠法院的评估财产结果来确定赔偿金额。
2)当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且负有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但却无力赔偿金额超过四十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交通肇事罪对责任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若造成公共财产或他人财产的直接损失,且负有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但却无力赔偿金额超过八十万元人民币的情况下,法院可依据交通肇事罪对责任人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若责任人无力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且负有主要责任及以上的情况下,若无力赔偿金额达到三十万元人民币以上,则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即入狱服刑。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责任人驾驶的是机动车,那么机动车交强险责任限额部分将由保险公司负责赔付,这部分金额并不计入无力赔偿的总额之内。
4)在交通事故导致人员死亡且对方无力赔偿的情况下,受害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两年。
若法院在采取了所有可行的执行措施之后仍然无法执行,将会暂时停止执行,直到对方的经济状况得到改善后,再重新申请执行。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