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者之伤情鉴定过程中,需遵循以下流程步骤:
首先,必须由受损方当事人委请具有相关资质的司法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事宜;
其次,应向鉴定机构提交鉴定所需的各项材料,同时支付相应的鉴定费用;
第三步,鉴定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对所提交的材料进行严谨细致的鉴定分析;
最后,待鉴定结果确定无误之后,受损方即可领取由鉴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书。
在此过程中,如若委托人委托鉴定,则其必须向司法鉴定机构提供真实、全面且充分的鉴定材料,并且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有完全责任。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第七十六条
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由当事人自行委托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评定、评估。
财产损失数额较大涉嫌刑事犯罪的,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