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具体流程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首先,利害关系方可以向具有该案件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正式申请。
其次,申请人必须提供充分的担保以确保其申请的真实性和可行性。
再者,在收到申请之后,人民法院将会在四十八个小时之内作出正式裁定。
若裁定采用财产保全措施,则应立即开始实施相应的执行程序。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