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一、以下情况应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1.若罪犯年龄介于十四岁至十八岁之间,应适当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2.若年龄达到乃至超过七十五周岁的罪犯在故意犯罪或过失犯罪行为中,亦应从轻或减轻处罚;
3.如果正当防卫的强度已经明显超过必要程度并导致严重损害后果,虽然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但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处罚;
4.在紧急避险过程中,因超过必要程度而引发不应有的损害时,尽管仍需承担刑事责任,但同样可以考虑减轻或免除处罚;
5.对于受胁迫参与犯罪活动的人员,应根据其犯罪情节予以减轻或免除处罚。
对于中止犯罪且未对社会造成任何损害的人员,应免除处罚;
如已造成损害,则应减轻处罚;
6.对于从犯,应视具体情况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二、以下情况可考虑从轻或减轻处罚:
1.若年龄达到乃至超过七十五周岁的罪犯在故意犯罪行为中,可适当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2.对于聋哑人士或盲人罪犯,可考虑给予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3.对于预备犯,可参照既遂犯的标准给予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4.对于未遂犯,可参照既遂犯的标准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5.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考虑给予从轻或减轻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