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通常来讲,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需达到以下三项基本要求:
1.必须保证所涉二手房已取得合法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如涉及到相关批准权力,还须获得政府机关的明确批准方可进行销售转让行为;
2.对于主要以非居住为目的的二手房,除需满足上述第一点外,还需与所在地区县级土地管理局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相应的土地出让金;
3.若该二手房仍然作为住宅使用,则无需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但仍需按规定缴纳土地收益金。
此外,法律、行政法规等相关规定中所列举的其他不涉及不动产权利转移的变更情形也应予以遵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