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当腹中胎儿已然降生,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若决定终止妊娠,可向男方追讨必要的医疗费用作为补偿。
若双方就此事宜未能达成共识,第三者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寻求公正裁决。
在此情况下,女方可采取以下策略:
首先,若选择起诉,需保证自身行为并非情感淡漠、不负责任,否则法院将不予受理;
其次,若因起诉引发财产纠纷,法院将依法予以审理;
再者,若在孕期内起诉男方,要求其支付一定数额的生活费,法院或有可能予以受理;
最后,待新生儿诞生之后,女方有权要求男方支付抚养费,这一诉求在法律层面得到了充分保障。
无论孩子是否为婚生子女,父母均负有抚养义务。
此外,关于终止妊娠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如身体调养所需费用,女方仍可通过起诉方式,要求男方分担其中一部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