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针对涉及开设赌场且遭逮捕者的判刑问题,法律具体规定如下所述:
首先,若因开设赌场罪名遭逮捕,将面临长达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惩罚,同时还将被征收相应数额的罚金。
其次,当行为情节较为严重时,将被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同样需要缴纳罚金。
再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获取利润为主要目的,在计算机网络平台上搭建赌博网站,或者作为赌博网站的代理人,接受投注的行为,也将被视为开设赌场,并按照开设赌场罪进行惩处。
此外,如果明知他人正在实施赌博犯罪活动,却仍为其提供资金、计算机网络、通讯设备以及费用结算等方面的直接协助,那么这种行为将被认定为赌博罪的共犯。
最后,如果通过参与赌博或者为国家公职人员赌博提供资金的方式来实施行贿、受贿行为,并且已经构成犯罪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定罪量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罪】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参与国(境)外赌博罪】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