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遭受暴力伤害导致的医疗费用,一般情况下医保不会给予报销。
此种费用属于侵权纠纷赔偿范畴,根据相关法规,应由第三方承担之费用,医保不会予以承担。
若第三方未予支付或无法明确哪一位为第三方责任者,则先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垫付该笔费用,然后再向实际的第三方责任人进行追索。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