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是否符合下列明显特征判断某项行为是否构成非法集资。
1.未经相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这其中包括了无权机构擅自批准的集资行为以及获得批准的机构逾越自身职权范围批准的集资行为,这两种情况下集资者均不具备参与集资的法定主体资格。
2.承诺在一定时期内向出资人偿还本金并支付利息。
这种还款方式主要以货币形式为主,但也存在实物形式及其他形式的情况。
3.面向社会公众而非特定少数人群体筹集资金。
此处所述的“不特定对象”特指广大社会公众,而并非仅限于特定少数群体。
4.采用合法形式来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真实本质。
为了掩盖其非法目的,犯罪分子通常会与投资者(受害人)签署合同,将其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尽可能地达到其骗取资金的终极目标。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