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若看守所尚未对部分设施进行升级改造,通常情况下,被羁押人员及其家属会选择通过邮局向看守所汇款。
在此过程中,家属须明确了解到看守所的准确地址及亲人身处哪级监区,以便顺利完成汇款操作。
当看守所成功接收款项后,将会将其转入被羁押人员的个人账户内。
如若未能成功寄送,看守所通常会将款项原路退还,同时邮局亦会将款项返还至家属手中。
2.另一种常见的汇款方式为使用银行卡。
在这种情况下,被羁押人员会持有一张与看守所内部消费卡功能相同的银行卡,家属只需按照固定周期将所需款项存入该卡即可。
3.此外,还可借助于线上汇款平台。
此类平台通常由一些小型应用程序或看守所自身的官方微信公众号提供,允许家属在线上完成汇款操作。
在登录并填写相关信息之后,家属需与被羁押人员建立亲属关联关系,便可实现向亲人的汇款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三十七条
人犯近亲属送给或者寄给人犯的日用品和学习书刊,经检查,看守所同意收留的要详细登记,办好手续后交给人犯: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对于不许收留的物品,当场或登记后予以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