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确实如此。
在以下几种情况下,公司可以直接向公司股东发起诉讼:
首先,若股东存在抽逃出资或未能履行足额出资义务的行为,那么该公司便可对股东提出诉讼;
其次,股东如滥用公司的法人独立地位以及股东应有的有限责任来逃避债务,并给公司债权人带来了严重的利益损失,同样也属于公司有权对其进行起诉的情形之一。
作为民事活动中的行为主体,无论是公司还是个人,在参与各类民事活动的过程中,当其合法权益遭受侵犯时,都有权以自身名义提起诉讼,以此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法》第六十四条规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