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要认定构成洗钱罪,需满足以下几个必要条件:
首先,罪犯必须是自然人或法人单位。
其次,该罪行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业务活动的有序管控以及社会公共管理秩序,同时也涉及到司法机关对犯罪活动的正常处理。
再者,犯罪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所衍生收益的起源与真实性质的洗钱行为。
最后,在主观意识上,犯罪行为人必须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并故意以掩饰或隐瞒的方式来掩盖、隐瞒犯罪所得其衍生收益的起源及真实性质。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