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如行为人将受托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擅自据为己有且拒不返还的情况下,情节严重则可能构成刑法中的侵占罪。
因此,私自挪用朋友款项亦有可能涉及到侵占罪的范畴。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个人资金应视为个人财产,私自挪用个人资金并不等同于侵占公司公款的犯罪行为。
然而,若行为人所挪用的乃是属于单位的资金,那么便符合了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从而要成为法律上的罪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