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民事诉讼过程主要依赖证据的审查与认定来推动,审判员和其他诉讼参与者将依据所提供的证据,准确地还原事件的真相。
然而,某些当事人为了谋求自身利益,不惜编造虚假事实,干扰审判员对案件的正确判断,从而导致审判员作出误判,这不仅严重侵犯了他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破坏了司法程序的正常运作,因此必须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在民事诉讼领域,当事人故意捏造事实的行为应被视为伪造证据的一种情况。
若经过法院调查核实确属如此,则可根据其情节轻重程度,对相关当事人施以罚款、拘留等处罚措施;
若情节特别恶劣,还需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六十三条
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应当就案件事实作真实、完整的陈述,如果当事人故意通过弄虚作假妄想证明自己的陈述或否认对方主张、扭曲事实真相妨碍法院审理的,一经确认,将会承担以下法律责任:
(1)罚款;
(2)拘留;
(3)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是单位虚假陈述的,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也适用以上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