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对于涉嫌犯有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案件,其涉案流水高达两千万人民币的情况下,量刑标准应为判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还需按照洗钱数额的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以下的比例缴纳罚金。
关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立案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为三个或以上的对象提供了帮助;
第二,支付结算金额超过二十万元人民币;
第三,通过投放广告等方式提供资金支持,且金额达到五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四,违法所得达到一万元人民币以上;
第五,在过去两年内曾经因为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而受到过行政处罚,并且在此之后再次参与到此类犯罪活动中来;
第六,被帮助对象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已经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第七,其他情节较为严重的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刑法的明确规定,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必须以行为人“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这一前提条件为基础。
经过深入研究后,我们认为,对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主观明知程度的判定,应该结合普通民众的认知水平以及行为人的认知能力,考虑相关行为是否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行为人是否认真履行了自身的管理职责,是否采取逃避监管或者规避调查的手段,是否因为类似行为已经遭受过处罚,以及行为人在整个过程中的供述和辩解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性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洗钱数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一)提供资金账户的;
(二)协助将财产转换为现金或者金融票据的;
(三)通过转账或者其他结算方式协助资金转移的;
(四)协助将资金汇往境外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性质和来源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