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协商行为,众所周知协商是当事人运用其合法的处分权利来处理纠纷,其前提条件必须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
买家与开发商之间对于出现的矛盾,通过协商方式共同探讨并提出一个皆大欢喜的解决策略,最终签订一份详尽的纠纷解决协议以化解问题。
2.调解制度,这是由第三方服务人员即调解员担任中间人,引导争议双方当事人以友好协商为主导,消除纷争,达成和解的一种方法及实践活动。
3.仲裁程序,仲裁作为一种准司法性质的活动,当房地产纠纷产生时,当事人可依据事先约定的仲裁协议请求仲裁机构公正地查明事实真相,明确责任归属,依法做出仲裁裁决,从而有效地解决房地产纠纷。
4.诉讼途径,若房地产纠纷符合人民法院的受理范畴,则当事人有权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