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关于居民住房转变为商业场所的法律法规具体内容如下所述:
首先,场地的使用须符合建筑安全标准并严格遵循城市规划原则;
其次,地点必须在临街的一层住宅区域内;
再次,更改行为不得对周边住户的正常生活产生任何不良影响,同时也不能破坏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迹以及优秀近代建筑物的完整性;
此外,变更后的场所不应给原住户带来居住上的不便;
最后,在进行任何形式的变更前,必须取得使用人、相邻业主以及业主委员会的书面许可证,若涉及将住宅改为餐饮或娱乐行业的经营场所,则还需获得该房屋所有业主或使用者的书面许可证;
而对于其他用途的变更,则需得到相邻的上下左右业主或使用者的书面许可证;
另外,若承租人希望改变住宅的使用性质,同样需要事先征得出租人的书面许可证。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建筑区划内的专有部分是具有构造上的独立性或利用上的独立性或能够登记为特定业主所有权的客体的房屋、车位、摊位等特定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