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若男性不赞同离婚的决定,女性完全有权利通过法律程序提出离婚诉讼。
在启动了离婚诉讼程序后,由当地法庭进行案件审理。
一旦法庭确认夫妻之间的情感关系已经破裂,且经过调解仍无法修复,那么法庭将作出判决,批准离婚申请。
然而,如果缺乏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间的情感关系已经破裂,那么法庭可能不会批准离婚请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