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员工有权利决定是否提出离职请求,仅需提前向企业提交30天的通知即可,并且企业无权拒绝或者拖延审批流程。
事实上,这并不构成任何需要经过批准才能完成的手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者行使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企业的权利,便能终止其与劳工合同之间的关联。
对于处在试用期内的劳动者,他们只需要提前三天选择书面通知企业,同样能够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