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再保险”,也被称为“分保”。
它指的是保险人在最初的保险合同的基础之上,通过与其他保险人签署具有约束力的分保合同,从而将自身承担的部分风险以及相应的责任向其他保险人进行进一步保险的行为。
再保险的本质是建立在原保险的基础之上,而其产生的根本原因,则在于原保险人在经营过程中为了有效地分散风险而产生的需求。
法律依据:
《保险法》第二十八条
保险人将其承担的保险业务,以分保形式部分转移给其他保险人的,为再保险。
应再保险接受人的要求,再保险分出人应当将其自负责任及原保险的有关情况书面告知再保险接受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