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涉及婚外情的实际处理方式需依据多种因素决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如果夫妻之间的感情并未达到破裂程度,仍然存在挽回修复的可能性,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法庭通常是不会批准离婚请求的;
其次,若夫妻之间的感情确实已经彻底破裂,经过调解仍无法恢复,那么法院将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最后,如果相关当事人的婚外情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中关于重婚罪的规定,那么就会根据法律程序进行相应的惩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