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1.盗窃罪系指以侵占他人所有之财物为主要目的,实施了秘密窃取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实施此类行为、进入他人私人场所实施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从他人身上或衣物上扒窃公私财物等行为。
盗窃罪的构成要素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犯罪嫌疑人必须通过秘密手段获取他人所拥有且价值较大的财物;
其次,犯罪嫌疑人需要多次实施此类行为,或者进入他人私人场所实施盗窃,或者携带武器进行盗窃,或者从他人身上或衣物上扒窃公私财物。
只有当犯罪嫌疑人实施了这些行为,并且盗取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时,才能构成盗窃罪。
这种情况我们称之为普通盗窃;
另外,还有四种特殊形式的盗窃,即多次盗窃、进入他人私人场所实施盗窃、携带武器进行盗窃、从他人身上或衣物上扒窃公私财物。
这四种情况我们称之为特殊盗窃。
2.抢夺罪则是指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主要目的,趁他人没有防备之心,公开地夺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该罪行侵犯的主要是公私财物的所有权。
在客观方面,抢夺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趁他人没有防备之心,突然对财物采取行动,使他人来不及反抗,从而获得数额较大的财物。
在主观方面,抢夺罪表现为犯罪嫌疑人的故意,其目的是为了非法占有他人的公私财物。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