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在适用刑法中关于挪用公款罪的相关规定时,缓刑并非完全不可行。
以下是几种可能涉及到挪用公款罪的缓刑案例:
首先,被判处于拘留所内执行或三年内有期徒刑的被告人均可获得缓刑处理;
其次,对于某些积极改造自身行为并深受悔意影响的被告人而言,如果法庭判定其犯罪行为已得到控制且不会对社会产生进一步威胁,那么这类被告人自然有资格获得缓刑处理;
最后,如果被告人并非累犯,亦非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那么他们同样有机会获得缓刑处理。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