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
闯红灯现象,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应该被视作是一种危险驾驶行为。
然而,这并不足以达到构成犯罪的程度。
实际上,危险驾驶行为的主要类型涵盖了酒后驾车、赛车竞逐、毒品滥用驾驶、高速违规、疲劳驾驶、超员超载、闯红灯、非法超车、占道行驶等等。
闯红灯是指汽车驾驶员在交通信号灯显示为红色时,违反了通行的规定,强行超过停车线并且继续行驶的行为。
这种行为的引申含义通常用来描述那些超越既定规则行事,或者其他一些违反法律或道德规范的行为。
闯红灯,具体来说,是指机动车在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的交通信号控制的交叉路口和路段上,违反了红灯相位禁止通行的规定,强行超过停车线并且继续行驶的行为。
根据交通信号灯的设计原则,红灯代表着禁止通行,绿灯则意味着允许通行,而黄灯则起到警示作用。
因此,机动车在通过交叉路口时,必须严格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才能通过。
如果违反了这些规定,例如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进行追逐竞驶,情节严重,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那么就有可能构成危险驾驶罪。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
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第四十四条
机动车通过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或者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过。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秩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构成危险驾驶罪。